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夫妻一方約定將個人所有的房屋與另一方共有,但沒有辦理房產加名登記,贈與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? 2021-12-27 09:51:03 李麗霞
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,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,依照《民法典》物權編的規定,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,而依照《民法典》關于贈與一章的規定,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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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方婚前付首付,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,應當如何分割 2021-12-27 09:49:44 羅京
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,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,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,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,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。
沒領證買了房財產該如何分割?
來源:離婚律師網 作者:未知 時間:2015-04-16 點擊數:8

【基本案情】
白先生和林女士經朋友介紹認識,兩人在認識不久后就買房共同居住并辦了酒席,而且男方給了女方十幾萬元的彩禮和價值幾萬元的首飾,但一直沒有登記結婚。兩人分手時,房產應如何分割,女方應如何給男方返還財產?
【律師解答】
關于房產分割的問題,如果房屋是由白先生或林女士一方出資購買,且登記在購買一方名下的,則該房屋屬于登記一方的個人財產,另一方無權分割;如果房子是由兩人共同出資購買,則在共同生活期間以結婚后共同使用為目的,法院會作為共有財產來處理,房產由雙方共同分割。
關于女方返還男方彩禮問題,根據《解釋(二)》第十條:“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,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,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”的相關規定,因林女士和白先生并未登記結婚,林女士應與白先生協商適當進行返還。協商不成的雙方也可請求法院根據具體情況來判定返還金額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