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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公婆婆把房子過戶給老公了,那這個房子我有份嘛? 2022-09-16 14:52:31 吳紅
你好,婚內過戶的一般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,除非公公婆婆書面表示只給男方除外。具體需要看是如何過戶的,如果是以贈與的方式給你老公,并且登記在你老公個人名下,屬于公公婆婆贈與給你老公的個人財產,跟你沒有關系,如果是以買賣的方式過戶,那么屬于夫妻共同財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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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好,我自己沒有出錢,但是對方買房加上我的名字了,那這樣有用嗎? 2022-09-16 14:50:02 楊聰
你好,實際上一方將個人的房產加上另一方的名字,屬于贈予性質,接受贈予的一方無償取得財產是不需要出錢的,加了名字贈予行為就已經完成,個人財產就變成夫妻共同財產,所以房產加名,當然是有用的。
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有什么區別,那種方式更好?
來源:離婚律師網 作者:未知 時間:2015-07-07 點擊數:63
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有什么區別,那種方式更好?
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有什么區別,那種方式更好?這個問題似乎也是很多面臨離婚案件的當事人十分關心的問題了。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考慮:
第一點,協議離婚是去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,民政局協議離婚所備案離婚協議書不具有法律強制效力。
當一方不履行協議內容時,另一方必須向法院另行起訴解決,而協議書中所約定的內容,并不是百分之百得到法律的支持。一旦一方反悔,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。
通過法院達成的調解離婚或判決離婚,具有可強制執行的效力。任何一方不履行法院的調解書或判決書,對方即可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,法院通過查封、凍結、甚至拘留罰款等強制措施使對方必須遵守協議,更有保障。
第二點,協議離婚中的《離婚協議》常常留有隱患。
民政局對于離婚協議的內審查不嚴格,由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就可以,因此,協議書中涉及對財產、子女、債權債務的處分,往往是由當事人的法律意識水平來決定,普遍來看,措詞不規范,考慮不周全,極易產生糾紛,留下隱患。
法院訴訟離婚或調解離婚,有律師、法官的專業水平保障,對調解書的每一條款都會逐條進行審查,合法、嚴謹,并確保今后可供強制執行,沒有隱患,更徹底的解決問題。
第三、協議離婚時間段,程序塊。如果當事人證件齊全,一般當天辦好。
如果是向法院起訴離婚 ,時間相對較長,程序較慢和繁瑣。
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談不上那種離婚方式更好,只有那種離婚方式更加適合自己的案情才是更好的。當事人應該根據自身的情況決定,沒有統一的標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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